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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守则
一、 申请成为代理商
1、 申请成为代理商条件:
任何具有合法身份证件以及营业执照,并符合汇盛门要求的个人及企业,均可以申请成为代理商。
2、 申请成为代理商程序:
A.申请成为代理商不须缴纳任何申请费用,但对申请人必须有初步认识。
B.申请人在签署《经纪商申请书》之前,需确定本人已细读《代理商守则》,并对资料的内容有完整的了解,愿
意遵守《代理商守则》。
C.申请人应亲自签署《经纪商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的证件复印件,经公司核准并获得代理商资格后,其代理商
资格方可生效。
D.申请人应当确保填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它不正当方法成为代理商。
3、 代理商资格不得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4、 汇盛门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士,申请成为代理商的权利。
5、 代理商资格的期限与延续规定:
A.代理商资格的有效期,自获得代理商销售资格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十二月月底届满。
B.代理商须于其代理商资格的有效期届满前,在续约申请截止日前,递交已填好的《续约申请书》,申请延长其
代理商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件。
C.未按上款规定办理申请延长代理商资格者,其代理商资格即自动丧失。
D.代理商在其资格有效期内违反汇盛门《代理商守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或已严重损害汇盛门利益,汇盛门可以
拒绝其续约申请。
6、 为了统一管理,维护正常、良好的代理商队伍的经营秩序,有效地利用各类资源,代理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代理商不得以其他名义重复申请代理商资格,如有此情况发生,汇盛门有权径直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B.未经同意,代理商资格无论因何种原因失效,如想重新办理申请都必须在原来纪录过期6个月后方可办理。在
此6个月内,前代理商无权以任何方式参与业务,否则保留不接受其重新申请成为代理商的权利。
二、 代理商的权益与职责
1、 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尊重社会公德。
2、 保证遵守汇盛门颁布的关于代理商的所有规章制度及相关修正的规定。
3、 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其它代理商,就其本身职务所必须进行的公务活动,做出诽谤、威胁或恐吓的行为,或参与任
何可能导致汇盛门声誉受损的活动。
4、 遵守服务客户的规定:
A.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以忠实诚恳的态度介绍业务,尊重客户的意愿,不得做夸大不实的虚假言伦。
B.尊重客户选择。
C.以诚信礼貌的态度提供服务,冷静迅速处理客户的投诉。
三、 监督与处分
1、 代理商发现其本人权益受到侵害,应从其知道侵权行为发生日起6个月内,向汇盛门书面请求调查处理。逾期申
请调查处理者,汇盛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决定是否处理。
2、 代理商违反本原则,或其行为有损汇盛门声誉及形象,汇盛门有权按情节轻重,决定对该代理商的处分,包括警
告、暂停代理协议,不再续约或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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